關于印發《大連市統計局2017年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2017-05-22 10:50:28 來源: 大連市統計局各處室、局屬各單位:
現將《大連市統計局2017年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大連市統計局辦公室
2017年5月22日
大連市統計局2017年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
按照《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17年市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大政辦明電〔2017〕25號)的要求和大連市委、市政府關于開展“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”的部署,對我局現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清理范圍
我局現行的1個統計規章。
二、清理原則和標準
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按照“誰制定、誰清理”的原則進行,F行的局規章的制定部門,負責清理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。
(一)主要內容與上位法律相抵觸,或者被上位法所代替,或者適用期已過、調整對象消失,實際上已經失效的,要予以廢止。
(二)主要內容與上位法內容一致可以繼續執行的,予以保留;其中個別條款與上位法不一致的,予以修改。
(三)主要內容雖然與上位法內容一致,但國家、省有關政策正在調整的,結合我局實際情況,提出下一步修改建議。
三、清理工作分工
(一)局法制處
1.負責對我局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。
2.負責對各部門的清理意見進行審查。
3.負責審查結果的匯總,并將審查結果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,向社會公布。
(二)各有關部門
對現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。
四、清理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
(一)自行清理階段(2017年5月31日前)
2017年5月31日前,各部門對現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,送法制處進行審查。
(二)審查階段(2017年6月1日—9日)
1.2017年6月9日前,局法制處對各部門的清理意見進行審查。
2.局法制處將我局的清理結果,按照市政府法制辦要求進行備案。
(三)清理結果公布階段(2017年6月30日前)
局法制處按照市政府法制辦要求在局網站上對外公布。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。
五、清理工作要求
(一)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清理工作應當做到認真、細致、全面、徹底,要對所有現行有效的文件進行清理,做到不遺不漏。
(二)各部門提交清理意見時,應一并提交文件目錄、清理意見說明;擬廢止和修改的,提交廢止和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。所有材料要提供電子版和紙介質。